石家庄常住人口11235086人(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发布)

5月30日,记者从石家庄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获悉,石家庄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已顺利完成普查现场登记工作,并发布《石家庄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常住人口为11235086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稳步提高,城乡结构发生历史性变革。

2020年,按照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石家庄市开展了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普查工作中,石家庄市在强化宣传的同时,共组建5426个普查机构,选聘近8万名普查人员,在全市范围内逐门逐户逐项开展普查登记;全面采用电子化数据采集方式,实时直接上报数据;实行严格的数据质量控制制度,严把数据质量关,取得了明显实效。国务院人普办及事后质量抽查组均对石家庄市人口普查工作和数据质量予以了高度肯定。

普查数据显示,石家庄市常住人口共11235086人,与2010年相比,增加1071298人,增长10.54%,年平均增长率为1.01%。全市常住人口10年来继续保持高速增长态势,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0.63个百分点。

全市共有家庭户3639157户,集体户226291户,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2人,比2010年减少0.65人,比全省平均水平多0.07人。家庭户规模继续缩小,主要是受人口流动日趋频繁、住房条件改善、年轻人婚后独立居住等因素的影响。

分地区看,各县(市、区)中,有10个县(市、区)人口有增加。人口增长较多的5个县(市、区)依次为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新华区、鹿泉区。与2010年相比,城区人口所占比重增长7.97%,其中主城区人口所占比重增长7.65%。

10年来,石家庄市人口在性别结构、受教育程度、年龄结构、城乡结构等方面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和特征。

性别结构趋于平衡。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5634151人,占50.15%;女性人口为5600935人,占49.85%。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0.59,比2010年上升0.35。

人口素质不断提高。全市常住人口中,拥有大学(指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260253人。与2010年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 12710人增加为20118人;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89年提高至10.76年,文盲率由2.33%下降为1.42%。受教育状况的持续改善反映了石家庄市发展高等教育及扫除青壮年文盲等措施的政策效果。

老龄化进度逐步加深,未来一段时期劳动力负担面临加重趋势。与2010年相比,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9.90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5.8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4.73个百分点。

人口流动更加活跃。在全市常住人口中,与2010年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长152.80%,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长126.90%,流动人口增长162.75%。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为人口迁移流动创造条件,人口流动趋势更加明显,流动人口规模进一步扩大。

10年来,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统筹示范区建设,常住人口城镇化率稳步提高,城乡结构发生历史性变革。全市常住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7884379人,占70.1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350707人,占29.82%。与2010年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739246人,乡村人口减少1667948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9.56个百分点,10年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3.43个百分点,年均提高1.96个百分点。

石家庄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一号)

——全市人口情况

石家庄市统计局

石家庄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

根据石家庄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人口的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1、常住人口[2]总量

石家庄市常住人口为11235086人。全市常住人口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163788人相比,增加1071298人,增长10.54%,年平均增长率为1.01%。

图1-1 近三次普查总人口及年均增长率

常住人口11235086人!石家庄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发布

2、户别人口

全市共有家庭户[3]3639157户,家庭户人口为10259382人,集体户226291户,集体户人口为97570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82 人,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减少0.65人。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离开户口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家庭户是指以家庭成员关系为主、居住一处共同生活的人组成的户。

石家庄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二号)

——各县(市、区)人口情况

石家庄市统计局

石家庄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

根据石家庄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分县(市、区)的常住人口[2]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地区人口

24个县(市、区)中,人口超过80万人的县(市、区)有3个,在50万人至80万人之间的县(市、区)有7个,在20万人至50万人之间的县(市、区)有11个,少于20万人的县(市、区)有3个。其中,人口居前五位的县(市、区)合计人口占全市人口比重为38.75%。

表2-1 各县(市、区)人口

单位:人、%

地 区

人口数

比重[3]

2020年

2010年

全 市

11235086

100

100

长安区

1059572

9.43

7.12

桥西区

979646

8.72

7.50

新华区

802057

7.14

6.15

井陉矿区

77015

0.69

0.94

裕华区

771255

6.86

4.86

藁城区

741068

6.60

7.17

鹿泉区

588279

5.24

4.26

栾城区

378689

3.37

3.24

井陉县

250989

2.23

3.05

正定县

549321

4.89

4.59

行唐县

376627

3.35

4.00

灵寿县

309121

2.75

3.28

高邑县

178368

1.59

1.83

深泽县

215806

1.92

2.46

赞皇县

242549

2.16

2.41

无极县

451377

4.02

4.95

平山县

423333

3.77

4.26

元氏县

392710

3.50

4.12

赵县

505366

4.50

5.62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04675

2.71

1.59

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

56147

0.50

0.46

辛集市

594628

5.29

6.06

晋州市

507959

4.52

5.29

新乐市

478529

4.26

4.80

二、地区人口变化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4]相比,24个县(市、区)中,有10个县(市、区)人口有增加。人口增长较多的5个县(市、区)依次为长安区、裕华区、桥西区、新华区、鹿泉区,分别增加335506人、277525人、217631人、176938人、155343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区[5]人口所占比重增长7.97%,其中主城区[6]人口所占比重增长7.65%,其他县(市)人口所占比重减少7.97%。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指各县(市、区)的常住人口占全市总人口的比重。

[4]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为随着桥东区、长安区、桥西区、循环化工园区、藁城区行政区划调整后的数据。

[5]城区常住人口,包括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井陉矿区、裕华区、藁城区、鹿泉区、栾城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共10个区的常住人口。

[6]主城区常住人口,包括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石家庄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共5个区的常住人口。

石家庄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三号)

——人口性别构成情况

石家庄市统计局

石家庄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

根据石家庄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及分县(市、区)人口性别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性别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2]中,男性人口为5634151人,占50.15%;女性人口为5600935人,占49.85%。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0.59,比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上升0.35。

图3-1 近三次普查人口性别构成

常住人口11235086人!石家庄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发布

二、分县(市、区)人口性别构成

24个县(市、区)中,总人口性别比在105以上的县(市、区)有3个,最高的为元氏县107.48;在103至105之间的县(市、区)有3个,在100至103之间的县(市、区)有11个,在100以下的县(市、区)有7个,最低的为裕华区93.76。

表3-1 各地区人口性别构成

单位:%

地 区

占总人口比重

性别比

全 市

50.15

49.85

100.59

长安区

50.31

49.69

101.24

桥西区

49.05

50.95

96.27

新华区

49.09

50.91

96.41

井陉矿区

50.68

49.32

102.75

裕华区

48.39

51.61

93.76

藁城区

50.59

49.41

102.40

鹿泉区

50.73

49.27

102.97

栾城区

50.57

49.43

102.32

井陉县

51.21

48.79

104.97

正定县

50.28

49.72

101.14

行唐县

50.54

49.46

102.20

灵寿县

50.54

49.46

102.20

高邑县

50.71

49.29

102.89

深泽县

49.91

50.09

99.65

赞皇县

51.31

48.69

105.39

无极县

49.96

50.04

99.85

平山县

51.07

48.93

104.36

地区

占总人口比重

性别比

元氏县

51.80

48.20

107.48

赵 县

51.23

48.77

105.03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49.61

50.39

98.43

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

51.21

48.79

104.98

辛集市

50.11

49.89

100.43

晋州市

50.22

49.78

100.88

新乐市

49.90

50.10

99.61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石家庄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四号)

——人口年龄构成情况

石家庄市统计局

石家庄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

根据石家庄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及分县(市、区)的人口年龄构成情况公布如下:

一、全市人口年龄构成

全市常住人口[2]中,0-14岁[3]人口为2168697人,占19.30%;15-59岁人口为6991115人,占62.23%;60岁及以上人口为2075274人,占18.47%,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444856人,占12.86%。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提高4.07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9.90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5.84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提高4.73个百分点。

表4-1 石家庄市人口年龄构成

常住人口11235086人!石家庄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发布

二、各县(市、区)人口年龄构成

24个县(市、区)中,15-59岁人口比重在65%以上的县(市、区)有5个,在60%-65%之间的县(市、区)有5个,在60%以下的县(市、区)有14个。

各县(市、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均均超过7%,其中,12个县(市、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超过14%。

表4-2 各县(市、区)人口年龄构成

单位:%

地 区

占总人口比重

0-14岁

15-59岁

60岁及以上

其中:65岁及以上

全 市

19.30

62.23

18.47

12.86

长安区

17.61

67.23

15.15

10.39

桥西区

15.89

68.62

15.49

10.72

新华区

17.02

67.95

15.03

10.41

井陉矿区

15.78

61.05

23.16

14.93

裕华区

17.06

69.06

13.88

9.78

地 区

占总人口比重

0-14岁

15-59岁

60岁及以上

其中:65岁及以上

藁城区

20.96

59.51

19.53

13.62

鹿泉区

19.36

63.57

17.07

11.51

栾城区

19.87

63.19

16.94

12.38

井陉县

16.66

57.67

25.67

17.71

正定县

19.88

62.32

17.81

12.34

行唐县

22.30

56.05

21.65

15.07

灵寿县

20.28

59.18

20.54

14.23

高邑县

23.37

55.77

20.86

14.69

深泽县

18.38

55.87

25.75

18.41

赞皇县

27.03

54.73

18.24

12.02

无极县

21.37

57.62

21.01

14.37

平山县

21.14

56.50

22.36

15.32

元氏县

20.98

59.90

19.12

13.44

赵 县

21.51

57.88

20.61

15.15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0.13

69.05

10.82

7.19

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

19.73

58.84

21.43

15.21

辛集市

16.13

57.75

26.12

18.93

晋州市

20.51

57.19

22.30

15.43

新乐市

22.49

60.45

17.06

11.57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0-15岁人口为2302744人,16-59岁人口为6857068人。

石家庄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五号)

——人口受教育情况

石家庄市统计局

石家庄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

根据石家庄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及分县(市、区)的人口受教育基本情况公布如下:

一、受教育程度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2]中,拥有大学(指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260253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59403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848487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237474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 12710人增加为20118人;拥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17093人减少为16550人;拥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40830人减少为34254人;拥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19549人增加为19915人。

表5-1 各地区每10万人口中拥有的各类受教育程度人数

单位:人/10万人

地 区

大学

(专科及以上)

高中

初中

小学

全 市

20118

16550

34254

19915

长安区

32740

19790

24804

13839

桥西区

41841

19714

19822

11056

新华区

35886

22157

21875

12075

井陉矿区

13453

23885

39226

14670

裕华区

46213

16456

17893

11259

藁城区

9589

12945

39980

27903

鹿泉区

21433

20806

31082

16943

栾城区

15248

19394

35936

19284

井陉县

8297

16892

45517

21767

正定县

13519

20138

36077

20282

行唐县

7373

14342

43566

25470

灵寿县

11861

15783

39852

22627

高邑县

7650

12648

43503

26601

深泽县

5052

10724

48210

27584

赞皇县

6545

9700

44538

27729

无极县

5294

10709

42586

31274

平山县

9879

15979

43014

20492

元氏县

9465

13747

44749

22844

赵 县

7102

11885

45159

24992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35097

17884

22192

13972

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

10957

14792

37819

25337

辛集市

9009

17013

44436

22525

晋州市

6734

11346

44925

26889

新乐市

11365

13606

38393

27308

二、平均受教育年限[3]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9.89年提高至10.76年。

全市常住人口中,平均受教育年限在12年以上的县区有5个,在10年至12年之间的县区有4个,在10年以下的县区有15个。

表5-2 各县(市、区)15岁及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

单位:年

地 区

2020年

2010年

全 市

10.76

9.89

长安区

12.18

11.61

桥西区

12.96

12.59

新华区

12.56

12.34

井陉矿区

10.48

9.91

裕华区

13.27

12.62

藁城区

9.50

8.69

鹿泉区

11.17

10.04

栾城区

10.45

9.43

井陉县

9.61

9.10

正定县

10.28

9.35

行唐县

9.34

8.79

灵寿县

9.81

8.90

高邑县

9.35

9.00

深泽县

8.94

8.64

赞皇县

9.06

8.44

无极县

8.76

8.53

平山县

9.69

8.98

元氏县

9.66

9.05

地 区

2020年

2010年

赵 县

9.15

8.76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12.42

11.50

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

9.64

8.56

辛集市

9.70

9.06

晋州市

9.15

8.72

新乐市

9.64

8.99

三、文盲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159230人,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77794人,文盲率[4]由2.33%下降为1.42%,下降0.91个百分点。

注释:

[1]本公报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3]平均受教育年限是将各种受教育程度折算成受教育年限计算平均数得出的,具体的折算标准是:小学=6年,初中=9年,高中=12年,大专及以上=16年。

[4]文盲率是指全市常住人口中15岁及以上不识字人口所占比例。

石家庄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1](第六号)

——城乡人口和流动人口情况

石家庄市统计局

石家庄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5月28日

根据石家庄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现将2020年11月1日零时全市及分县(市、区)的人口城乡分布及流动情况公布如下:

一、城乡[2]人口

全市常住人口[3]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为7884379人,占70.1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3350707人,占29.82%。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2739246人,乡村人口减少1667948人,城镇人口比重提高19.56个百分点。

图6-1 近三次普查城乡人口

常住人口11235086人!石家庄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发布

二、流动人口[4]

全市常住人口中,人户分离人口[5]为3899492人,其中,市辖区内人户分离[6]人口为970762人,流动人口为2928730人。流动人口中,跨省流入人口为522392人,省内流动人口为2406338人。

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人户分离人口增加了2356999人,增长152.80%;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增加了542920人,增长126.90%;流动人口增加了1814079人,增长162.75%。

注释:

[1]本公报送审稿数据均为初步汇总数据。

[2]城镇、乡村是按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

[3]常住人口包括: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户口在本乡镇街道或户口待定的人;居住在本乡镇街道且离开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半年以上的人;户口在本乡镇街道且外出不满半年或在境外工作学习的人。

[4]流动人口是指人户分离人口中扣除市辖区内人户分离的人口。

[5]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居住地与户口登记地所在的乡镇街道不一致且离开户口登记地半年以上的人口。

[6]市辖区内人户分离人口是指市所辖的区内和区与区之间,居住地和户口登记地不在同一乡镇街道的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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