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税的征税对象包括哪些(资源税征税范围)

从今天(7月1日)起,我国全面推开资源税改革,实行从价计征,同时突破目前仅对矿产品和盐征税的局限,试点开征水资源税。

 

从价计征 税收与企业经营同步

根据资源税改革内容,将扩大征收范围,逐步扩展至水等资源,此次先在河北省开展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同时,全面实施矿产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覆盖铁矿、金矿、铜矿、铝土矿等大部分资源品目。也就是说,改革前,一吨矿产品的税额是固定的,和价格没有关系,而改革后,将按照每吨矿产品的价格和税率来确定税额。

财政部税政司副司长 张天犁:企业矿产品的价格,与所交税收,建立它一种自动调节机制。如果说你的价格高,你要多交税,价格少,就要少交税,这样呢,实现税收与企业的生产经营,能够同步,能够使税收负担也更加均衡。可以促使企业,更好的利用资源,把它的边矿,尾矿,充分的开发利用好,这样有利于保护环境,充分利用资源。

从价计征 停征价格调节基金

在实施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的同时,将全部资源品目矿产资源补偿费费率降为零,停止征收价格调节基金,取缔地方针对矿产资源违规设立的各种收费基金项目。

在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对符合条件的采用充填开采方式采出的矿产资源,资源税减征50%;对符合条件的衰竭期矿山开采的矿产资源,资源税减征30%。

在收入分配体制及经费保障方面,此次纳入改革的矿产资源税收入全部为地方财政收入;水资源税仍按水资源费中央与地方1:9的分成比例不变。

与发展同步 资源税多次改革

我国的资源税开征于1984年,征收对象为原油、天然气和煤炭3个矿产品目。从1984年到现在,资源税发生了哪些变化呢?

资源税是对在我国境内从事资源开采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计税依据为应税矿产品的销售收入或销售数量。我国的资源税开征于1984年。到了1994年,当时矿产品实行计划价格,在价格稳定的情况下,从量计征便于征管操作,所以资源税全面实行从量计征办法,征税对象扩大到了原油、天然气、煤炭、其他非金属矿原矿、黑色金属矿原矿、有色金属矿原矿和盐7大类。

这种征收方式从2010年起发生了转变,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陆续实施,并明显提速。当年6月1日,我国率先在新疆开展原油、天然气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试点,2011年11月1日起推广到全国。

2014年12月1日起,煤炭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在全国范围实施,并确定了“清费立税、从价计征、总体不增加企业负担”的改革原则。

2015年5月1日起,比照煤炭税改革原则和方法,在全国范围实施稀土、钨、钼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并清理相关收费基金。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院长 刘尚希:资源税的改革是与当前的这种形势结合起来的,尤其是我们的这个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的联系在一起,我们要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毫无疑问地需要共同的发力,那么税收呢,就是一个重要的方面,资源税这次调整,能在这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 这也是财税体制改革非常重要的内容,也可以说呢,是财税体制改革迈出了非常重要的一步。

因地制宜 地方税体系将逐步完善

今年以来,营改增试点的全面推开,将解决地方财政收入短缺之困推向前台。而资源税是地方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这项改革的全速推进,给完善地方税体系带来了新的尝试。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说,此次资源税改革在向地方下放税政管理权上做了很大探索,赋予地方政府确定部分资源税目税率、税收优惠及提出开征新税目建议等适当的权限。地方政府更为了解当地资源条件、企业生产经营、市场供求等情况,应该采取适度分权。

以新疆为例,2010年6月国家率先在新疆开始了石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据统计,仅新疆油田公司这一家公司,因资源税改革,2010年6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增加新疆财政收入91.04亿元。2011年至2015年,油气资源税改革共为全国油气产地增加税收900多亿元。2015年全国煤炭资源税增收186亿元,其中山西省煤炭资源税增收近89亿元,有效缓解了主要产煤省份的税收收入压力。

不仅如此,此次资源税改革分权力度较大,有利于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制定相关税收政策,更好地发挥地方政府主观能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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